职位数量:10
招聘人数:13
截止日期:2024-12-30
工作地点:上海
招聘岗位:临床医师,超声波医师,医学影像医师(心电图方向),临床检验岗,护理人员,职业卫生工程专业人员,分析测试人员,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人员,放射卫生检测评价人员,质量管理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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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详情:
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(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)创建于1969年5月,是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事业单位。主要承担职业危害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、监测检验与评价、应用科研与指导、技术管理与服务、综合防治与健康促进等工作。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拓宽选人用人视野,根据《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沪人社规[2019]15号]),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人员。
一、招聘岗位及职数
临床医师(1人)、超声波医师(2人)、心电图医师(2人)、临床检验(1人)、职业卫生工程专业人员(1人)、护理人员(1人)、分析测试人员(2人)、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人员(1人)、放射卫生检测评价人员(1人)、质量管理人员(1人)。
二、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法规,思想政治素质好、团结协作精神强,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,能够胜任岗位工作。
2.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,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(在有效期内),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。
3.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、专业、资格、技能条件。
4.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5.年龄要求:35周岁以下(指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),45周岁以下(指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),具体年龄以各岗位招聘条件为准。
6.具体报考条件,详见《2024年下半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》。对于本院紧缺人才或者特别优秀的人才,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等条件。
三、招聘办法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16:00。
2.报名方式
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或邮寄(快递)纸质资料的报名方式,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,结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、专业要求选报岗位,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,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,请在“附件”下载并打印《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(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)应聘人员登记表》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完整,其中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(电子照片,大小200KB以下),且承诺书须具有本人的手写签名。
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,包括:
①个人简历
②身份证扫描件(正反面扫描在一页内);
③学历、学位证书扫描件;
④专业资格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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